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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

外交学院

主管部门:中国外交部

学校类型:语言类

学校性质: 211高校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官方网址:www.fac.edu.cn/

招生简章:www.f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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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校简介
  • 开设专业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直属的唯一一所培养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和涉外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高等学校,同时也是至今保持着精英教育模式的高校,坚持小班教学,每班人数20到30人,全校学生人数一直保持在2000人左右。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经党中央批准成立的全国重点高校。属于提前批次招生的中央部属高校,同时也是财政部6所“小规模试点高校“之一,拨款标准达到国内高校最高。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外交学院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陈毅曾长期兼任外交学院院长。2014年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4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显示,外交学院跻身2014中国一流大学研究生院,代表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一流水平。
2012年9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为学院亲笔题写了“中国外交官的摇篮”。2014年1月3日,在王毅部长的见证下,教育部副部长郝平与外交部部长助理钱洪山共同签署了《教育部、外交部共建外交学院协议》。
从1955年建校至今,外交学院本着服务中国外交大局和外交一线的方针,为国家培养了两万余名优秀的毕业生,其中驻外大使约300人,参赞以上高级外交官和国内司局级领导及教授、学者千余人。目前外交学院每年进入外交部的毕业生人数一直保持在全国高校首位。《2014年iPIN.com中国大学与专业就业数据报告》显示,外交学院跻身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薪酬排行榜前六名。
历史沿革
外交学院创建时期(1955-1958)
从1952年起,周恩来总理在几次约见外交部的同志谈工作时,都提到创办外交学院的问题。
1953年6月2日,外交部根据周总理的指示,起草了《关于今后培养外交干部的几项建议》,其中第四部分,即是“筹设外交学院”。
1953年9月16日,外交部人事司向部领导和周总理报告了“关于设立外交学院问题的几点意见”。
1954年日内瓦会议之后,中央作出“加强外交工作和国际活动,并大力培养干部,筹建外交学院”的决定。9月1日,外交部党组将“筹备建立外交学院问题讨论后的意见”上报周总理,此件由周总理亲自上报中央。经党中央、毛主席批准,正式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基础上创建外交学院。
1954年12月8日,外交部成立了外交学院建院筹备委员会,由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同志任主任,外交部办公厅主任阎宝航同志任副主任。经过一年的筹备,外交学院建院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1955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教师队伍大部,以及外交系的全部学生和部分行政管理干部转入外交学院,同时以外交学院的名义招收了1955级新生,学生大多为中组部以外交学院名义从各大局抽调的科级干部。1955年9月10日,外交学院在北京西苑的中直机关礼堂召开了成立大会。周恩来总理亲自为外交学院题写了校牌。
外交学院建院之初,根据国家当时的有关规定,学院党的工作属北京市委高校党委领导,行政和教学工作属外交部和高教部领导。周总理曾表示自己可以亲自兼任院长,后因总理工作过于繁忙,这一想法终未实现。到1959年以前,外交学院一直没有任命正院长,外交部任命李恩求同志为常务副院长兼党委书记,主持学院的全面工作。外交学院创建初期,办学条件还比较简陋。当时新校舍尚未建成,全院师生曾借用西苑原北京外国语学院原校舍和外交部文化补习学校校舍上课。
1956年3月,新校舍建成,学院迁入新址,即的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展览馆路。
外交学院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所专门培养外交干部的高等学校, 建院初期,设本科和专修科。本科的学制原为四年制,后改为五年制,招收高中毕业生。专修科原为一年制,后改为二年制。任务是培训一些地区、单位调到外事部门的干部学员,并轮训外交部和其他涉外单位的在职干部。从建院起外交学院就开始招收研究生,培养国际关系、国际法、世界经济和世界史专业的研究人才和师资。另外,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还根据不同学员的特点和外交工作的需要,开办过一些不同的班次,如少数民族班、工人班,准备出任大使、参赞的高干班等。除培养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生之外,加强了专科教育,形成了本科和专科并举并重的局面。增加了对在职干部外交专业和外语的培训,以及对在职外交干部的轮训,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办学体制。
学院更名与教学调整时期(1958—1966)
1958年1月17日,外交部在向周总理、陈毅副总理的请示报告中提出:扩大学院培养、训练干部的范围,“建议将外交学院改为国际关系学院,其任务主要是轮训外交部和其他涉外部门的干部,培养国际关系方面的师资、初级研究人员和记者、编辑等人员。国际关系学院成立以后,现有各涉外部门的干部学校可以考虑适当合并,以便集中力量和财力物力,办好国际关系学院方面的干部训练工作。”“国际关系学院的学生来源,除主要从各涉外部门干部中选拔外,还可以根据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大学毕业生来培养。”这一请示经中央批准后,1958年8月1日,外交学院正式改名为国际关系学院。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同志为学院题写了校牌。1959年9月,外交部决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任命陈辛仁同志为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根据1959年2月14日外交部批复的学院《组织机构调整、院领导分工及人事配备的意见》,对学院进行了了调整。
1960年11月29日,外交部在给陈毅副总理、周总理《关于国际关系学院改为轮训在职外交干部学校》的请示报告中提出:为“适应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日益开展的需要”,“便于集中现有的教学力量,大力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培养出大批的、真正合乎规格的中初级外交干部”,“建议将国际关系学院改为专业干部学校,着重轮训在职的外交干部和培养新调来的干部,同时接受一部分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学生入该院学习外交业务”。此件经报中央批准。
1961年4月,外交部党委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总理批准国际关系学院改为轮训在职外交干部学院的具体意见》,就学院办学的方针、任务、规模、组织机构、教材的编写、轮训在职干部课程的设置和要求等,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提出:为适应学院性质的变化,加强对学院的领导,请陈毅副总理兼外长兼任国际关系学院院长。1961年10月5日,在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3次会议上,批准外交学院恢复原校名;正式任命陈毅副总理兼任外交学院院长,陈辛仁为外交学院副院长。
学院停办时期(1966-1980)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院的各级领导多被揪斗,正常的教学秩序完全打乱,教学工作被迫停止。全院除食堂还在开饭以外,所有机构全部瘫痪。1967年底,中央决定派解放军进驻各高校“支左”。解放军进入外交学院后,经过一段工作,“造反兵团”宣布解散。1968年8月22日,根据中央指示,“军宣队”和“工宣队”同时进驻外交学院。
1969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外交学院被以“执行修正主义路线”为由停办。9月17日,外交部造反派以部党委、进驻政治部军代表和大联委的联合名义向中央提出《关于停办外交学院的请示》。10月27日,周总理被迫同意,将此报告付陈伯达、康生、江青、黄永胜、姚文元核批。随即,驻学院的军宣队在全院大会上宣布学院停办,全体师生下放江西五七干校劳动。
1970年1月3日,下放办公室撤消,校舍、设备由解放军总政文工团接收,文书档案全部销毁,外交学院至此已不存在。
学院复校时期(1980-1989)
1976年,“四人帮”被打倒,“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7年10月26日,原外交学院的教职工高云、刘力、周知、曲光通、李玮、欧亚、杨柏华、杜晓霞、谭金伟、李直、高德坤、杜天崇、宋汉卿、沈文桂、郭世贤、董静芬、王志林、萨溉东、卢坤缇、陈朝正、韩守正、郑谦、张秀英、吴国仪、陆南如、江泽均、李德纯、杨建图、孔令玲、蒋士观、魏长库、侯录海、张学笏、韩木兰、林振宗等三十五人联名上书刚刚恢复工作的邓小平同志,请求恢复外交学院。这封信在送交国务院信访办的同时,也抄送外交部党组。邓小平同志对此信极为关注。11月4日即亲自圈阅了这封信,并作出批示:“请(李)先念同志考虑。”根据邓小平同志批示的精神,1978年国务院第166号文件明确决定:“恢复外交学院”。
1979年6月外交部上报中央的《关于恢复外交学院的请示报告》中提出:“外交学院今后的方针、任务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周总理打好三个基本功(“打好政治基本功,外语基本功,知识基本功”)的指示,培养又红又专的外事干部和国际问题的研究人才,学院承担培训在职干部、培养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任务。”
1979年6月,外交部成立了外交学院党委会和复校筹备组,着手复校的准备工作。
1980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恢复外交学院。4月4日,教育部正式通知外交部恢复外交学院。4月5日,学院在停办十年之后,再一次挂出了周总理亲笔题写的外交学院校牌。9月,外交学院招收了复校后的第一届本科学生,同时开办了外交部在职干部外语训练班。
1981年3月31日,外交部党组在讨论外交部政治部《有关外交学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会议上,对外交学院复校后的性质、任务和办学规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85年,外交学院复校后第一批本科生毕业并进入外交部工作。
由于外交学院复校后实行的本科五年、外交业务班两年的学制与其他高校不一致,本科要求五年内外语、业务双过关实际难以做到,外语与业务教学的矛盾不易解决等原因,经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从1985年起,将原五年制本科改为“四·二”学制,即外交学院本科实行“双学位”学制。
学院在本科实行“双学位”的同时,对专科生、代培生的学制也作出了调整,确定在职干部外语培训的学制为两年,外事文秘专业专科生的学制为三年。
1981年11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外交学院经外交部审议并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取得法学等五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1984年1月13日,经报部审议并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外交学院又取得特殊用途外语(英语、法语)专业等两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取得历史学国际关系史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于1985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从1985年起,外交学院成立了夜大学,设有三年制国际政治专科班和三年制外语(英语、法语)专科班。
稳定、发展时期(1989-1999)
外交学院自1980年复校以后,一直坚持把学院办成培养外交干部的基地,学生的培养方向和课程设置均根据外交部的要求制定。
1991年4月4日,外交部党委在讨论外交学院《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时决定,外交部及部属单位每年通过考试,从外交学院择优录用毕业生约60人左右,其余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后由国家派遣。
学院于1995年在原国际法教研室和国际法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了国际法系,并于199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招生。同时,经外交部批准,学院自1995年10月起筹建国际经济系。1998年,经报外交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外交学院国际经济系正式成立,并于同年开始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招生。这一时期,学院也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深化改革时期(1999-2005)
2000年底,学院制订了关于机构调整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并开始实行岗位竞聘制度。同时,学院开始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和课时费制度,推进分配制度的改革。
2002年5月,外交学院党委经外交部党委批准,作出扩大办学规模、开辟新校区的决定。2002年下半年,外交学院在外交部和北京市的支持下,在昌平沙河教育区取得约601亩新校园建设用地。2003年4月18日,外交部在《关于核定外交学院在校生规模的批复》中决定,同意该院在校生规模逐步发展到7500人。2003年10月2日,外交部致函国家发改委支持外交学院关于沙河教育区的立项并送上了立项申请报告。2005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了昌平新校区的建设项目。
2012年9月10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来到外交学院新校园,出席周恩来同志和陈毅同志铜像揭幕仪式,并对学院提出期望:“外交学院一定要有一流师资、一流学科、一流理念,将一流人才输送给祖国外交事业。”
2014年1月3日,外交部、教育部共建外交学院签约仪式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根据《外交部、教育部共建外交学院协议》,两部将建立协调机制,在政策扶持、经费保障、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干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院的支持力度。
院系专业
该校设立了外交与外事管理系、英语系、外语系、国际法系、国际经济学院、基础教学部、研究生部、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教育学院等9大教学单位和9个本科专业。
英语系
本科:英语、翻译
硕士点: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硕士(MTI)
博士点:国际政治语言学
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
本科:外交学
硕士点:外交学、国际政治、政治学理论
博士点:外交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国际政治
外语系
本科:法语、日语、西班牙语
硕士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日语)
国际经济学院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硕士点:世界经济
博士点:国际政治经济学
国际法系
本科:法学
硕士点:国际法学
博士点:外交法
基础教学部
硕士点: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
国际关系研究所
博士点:国际关系(国家级重点学科)
研究生部
研究生教学工作
学科建设
截至2013年7月,学校拥有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法学、外交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世界经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英、法、日三个语种)、英语语言文学等8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国际关系、外交学、国际政治3个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为1981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点。
国家重点学科:外交学、国际关系。
北京市市级重点学科:政治学、英语语言文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11年,外交学院有职工4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170余人,教授和副教授占全院教师总数的66.0%,讲师占32.5%。此外,外交学院还聘请了几十位该国资深高级外交官和各相关学科著名专家任兼职教授,并长年聘有30多名相关专业的外国专家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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