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音乐表演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就业前景和方向:音乐表演专业现如今具有很好地发展前景,就业前景相当可观。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