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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主管部门:教育部

学校类型:政法类

学校性质: 211高校  教育部直属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官方网址:www.cupl.edu.cn/

招生简章:gate.cupl.edu.cn/bk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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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院校简介
  • 开设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www.cupl.edu.cn)(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入选首批“2011计划”和“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是中国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誉为“共和国政法人才的摇篮”。

学校诞生于1952年,前身是院系调整时期由北京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清华大学政治系,燕京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等系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重要成员。1960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文革期间因故撤销,1978年复校。1983年,在中央的直接推动下,北京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为该校题写了校名。

应国需、促法兴。中国政法大学自诞生以来,累计为外界培养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创造了一系列重大科学研究成果。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得力的助手”,[3] 中国政法大学直接参与了包括中国第一部宪法在内的国家几乎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中国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为中国法制事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的实施作出了难以磨灭的重要贡献。

一、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

1952年,新中国学习借鉴前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对原有重点院校实施院系调整。和同一时期诞生的北京航空学院、北京地质学院等高校一样,为配合新中国法制建设和政权建设轨道,大力推进中国新型高等法学教育向着体系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中央将已有48年历史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及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律系、政治学、社会学等系科合并,组成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

蓟门初创

1952年11月23日,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了“北京政法学院”的校名,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任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顾问委员会主席钱端升为第一任院长。11月24日,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在北京大学礼堂举行,内务部部长谢觉哉、教育部部长马叙伦等莅临大会。

学校最初的校舍坐落于“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北大红楼。尽管建校初期的办学条件十分艰苦,但以钱瑞升、雷洁琼、芮沐、王铁崖、费青、吴恩裕、曾炳钧、龚祥瑞、楼邦彦、黄觉非、严景耀、张锡彤、徐敦璋、汪瑄、阴法鲁、杜汝楫、朱奇武、程筱鹤、余叔通、张国华、张子培为代表的一大批学术名家大师汇集学校执掌教鞭,以其非凡的智识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铸就了北京政法学院起步期的辉煌。学校因此迎来了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

1953年12月,地处北京西郊的学院路41号院(即现今的西土城路25号)建成,师生员工陆续由沙滩红楼迁往学院路新校址。在艰苦的办学条件下,全院师生们本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一边工作学习、一边劳动建校。经过数年的努力,校园建设有了长足进展,建成了小滇池、假山和果树林等景观,并以其合理的布局、幽雅的环境在当时的高校中享誉一时。

1954年,学院由成立时的受高教部和华北行政委员会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司法部领导。1956年秋,出现了学院历史上首次用房紧张的状况,在校舍未扩建的情况下,校领导和干部带头腾房子,为此,《人民日报》在显要位置以《北京政法学院用房问题解决得好》为题进行了报道,并配发了题为《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的社论。

1956年年底,周恩来总理在紫光阁召集北京高校负责人会议,北京政法学院钱端升、雷洁琼等同志受邀参加此次会议。院长钱端升在会上提了学校校舍的问题,周总理当即答应责成有关方面抓紧解决。现座落在西土城路25号的教学主楼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前兴建的.当时,尽管办学条件非常艰苦,但干群关系十分融洽,师生员工提出了继承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勤俭办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一边建设,一边教学,很快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全国重点大学

1960年,北京政法学院被国务院列为64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1965年,学院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9年秋,在校各届学生先后离校。1972年4月,中央宣布撤销北京政法学院。

改革开放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之后,国家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先后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制建设的快速推进也带动了法学教育的发展,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推动法制建设进程迫在眉睫。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新局面的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学校迎来了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期。

复办事业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复办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任命曹海波同志为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同年秋,北京政法学院面向全国恢复招生。

1979年10月24日,复办后的北京政法学院举行了第一次开学典礼。彭真同志向学院全体师生致意祝贺。开学典礼由曹海波院长主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同志、司法部副部长李运昌同志先后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及民政部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提议创办一所“中国政法大学”,并得到了胡乔木同志的大力支持。自此,司法部积极进行筹备,准备成立“中国政法大学”。

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国法律大学”的请示报告》。
1981年,由司法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迅速筹建中国政法大学、恢复公安学院和迁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请示报告》,提出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调进一批优秀教师,另选校址,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并将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

1982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邓小平同志提议将筹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重要议题讨论,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办成我国政法教育的中心”。邓小平同志并三次为中国政法大学选任校长,最终决定由司法部部长刘复之担任。

1982年9月,由司法部副部长陈卓带领司法部工作组到北京政法学院调研,了解北京政法学院的相关情况,考察学院的发展建设,以及筹备成立中国法律大学的条件。经过两个月的专题调研,司法部工作组离开学校,向中央汇报考察情况。中央认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的条件基本成熟,同意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建立“中国政法大学”。

1983年,在教育部、国家计委、北京市委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备工作初具规模。1983年2月,中央正式任命司法部长刘复之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陈卓任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1983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成立的正式报告》。

1983年5月7日,天气晴朗,风和日丽,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大会在公安部大礼堂隆重举行,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陈丕显、胡启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教育部部长蒋南翔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张友渔、钱端升、雷洁琼、陈守一、王铁崖等著名法学家出席了大会。北京政法学院由此成为历史。

巍巍军都山下

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后,为适应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之需,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学院路41号院已难于适应办学需要。为适应中国政法大学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为学校选址建设新校区。经过比较,校址定在北京昌平(今府学路27号),这里背依巍巍军都山,距十三陵水库仅数箭之遥。1985年冬,昌平新校区正式破土动工。

1986年6月7日,新校奠基仪式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学校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参加了奠基仪式。邓小平同志欣然挥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1991年夏,投资1.2亿经过5年艰苦施工的昌平新校终告竣工。同年秋,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学主体及工作重点从学院路校区转到昌平校区。

新世纪

20世纪末,为加快中国高等教育融入世界大势,加快建设一批在世界有竞争力的高等学府,国务院决定开始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将一批重点大学和行业领军大学划归国家教育部直属序列,原有的不适合管理大学的中央政府部门不再直属大学,大批次高校由原中央部属变为地方政府管理。

成为法学教育最高学府

2000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顺利通过评审考核由司法部正式划归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行列,这一调整为学校突破行业办学,进入中国高等教育主流,实现由法科大校向法科强校的转变、由单科性大学向多科性大学的转变,提供了极好的契机。学校由此揭开第三次创业的序幕。

2002年5月,建校50周年庆典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分别为学校建校50周年题词祝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大会并代表中央致辞。中央各部委,国内外高校代表,学校校友、师生代表同志出席大会。

2005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和全国人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行莅临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工作并与师生座谈。李铁映委员长指出,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得力的助手,全国人大与中国政法大学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建校以来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要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谐社会,中国是前提,社会主义是基础,法治国家就必须有符合自身实际的法律体系。全国人大领导同志一致希望中国政法大学全体师生能把建立中国法系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并持续奋斗。

2008年5月4日,应中国政法大学全体学生的热烈邀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国务委员刘延东、教育部部长周济等中央领导同志一行来访学校,与学校青年学子共度五四青年节。温家宝总理在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座谈时强调,法律的重要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就是十分紧迫而又重大的战略任务。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全国最高的培养法律人才的学府,任重而道远。温家宝总理并指出,中国政法大学要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学贯中西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同时也要培养出外贸、管理和人文等方面的人才。国家要将中国政法大学建设成为三个中心,即中国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法的研究中心和国家立法与决策的咨询中心。

2008年10月23日,欧洲联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同志莅临学校出席仪式,共同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大礼堂为中欧法学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中欧法学院揭牌。中欧法学院是国务院和欧洲联盟重要的政府性质合作项目,中国政法大学经过多番努力最终从国内高校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功接下这个重要项目。中欧法学院项目正式落户中国政法大学,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化建设的又一重要推动力。

2009年,新中国首位国际法学博士黄进从武汉大学北上赴任中国政法大学第九任校长。

2009年10月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组成的“依法治国”方阵簇拥着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昂首阔步、意气风发经过天安门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

建设世界一流法科强校

2012年5月9日,在中国政法大学60周年校庆即将到来之际,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程来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看望老师和同学们并出席校庆启动仪式。考察团的同志们一致希望中国政法大学能以60周年校庆为新的历史起点,努力在新的一个甲子中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科强校。

2012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0周年大会在昌平校区大礼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中央领导同志莅临学校并出席大会。校长黄进教授,毕业生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13] ,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和教师代表江平等同志先后致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各省市领导,国内外知名学者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代表和在校师生参加了大会。

2013年3月,学校牵头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国家认定,中国政法大学由此进入国家首批“2011计划”建设序列。

二、学术研究

科研概况

科研成果

建校以来,中国政法大学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再到《反分裂国家法》、《物权法》的论证、研讨,直至最终通过,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几乎全都存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身影。

仅从1978年复办至2000年,该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其中,钱端升教授任“1954年宪法”起草顾问委员会主席,并率领学校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多位学者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江平教授担任中国民法典起草立法专家小组组长;陈光中教授担任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巫昌祯教授担任婚姻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学校在共和国重要法律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仅2006年一年,学校就受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机构的委托完成了《合伙企业法》、《反洗钱法》、《反垄断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项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稿。

学术建设

在法律思想与法治理念方面,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法律平等”的讨论,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及“法的本质”的再认识,再到“法治国家”的构成理论、“人权理论”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判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港、澳、台地区司法制度研究 ,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法大学人总是扮演着理论策源地和推动力的角色。

国家法治建设放眼于世界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需要建立有比较眼光和能力的科学研究平台,中国政法大学率先开展德国法、美国法、欧盟法、日本法、韩国法学的研究,开启了中国国别法学和比较法学研究的先河,不仅培养了在一批相关领域和相关国家享有盛誉的学者,而且推出了对国家进行跨国法治借鉴产生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在价值哲学、人民币汇率研究、近代思想史、全球化问题,社会心理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宗教哲学、学术批评等领域在全国同样具有重大影响。

科研机构

截至2014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各类在编校级科研机构10个、法学类科研机构数十个。

序号 中国政法大学重点研究机构 简介
1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2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3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4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5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6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7 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重点科研机构
8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9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
10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1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12 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
13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14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15 中国政法大学欧盟法研究中心
16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

学术资源

学术论坛

学校开设有博闻论坛、名家论坛、校友论坛、大使论坛[39-41]    等一系列大型学术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博闻论坛是学校一项历时长久的大型系列学术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赞助、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主办、学校学生会承办,每一期论坛将邀请全球各领域的顶尖大师、当今时代的领军者作为嘉宾,通过与学生心对心的交谈分享人生传奇,讲述成功圣经。在这里,有巅峰思想的波澜壮阔;在这里,有妙语连珠的非凡智慧。

博闻论坛于2007年开办,已成功举行数十场,邀请到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学者 、企业家、运动员、政要等各领域的顶尖大师、时代领军者作为嘉宾,为法大学子呈现了一场场思想碰撞的盛宴,不仅提升了学校学术活动的层次,也更好地增进了校园学术文化的氛围。

馆藏资源

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是中国最早建成的以法律政治类图书为主的图书馆。该馆不仅收录了自1980年以来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法律文献与学术著作,还较为全面地收录了自晚清以来的各类法律出版物,包括法典、法规、判例辑纂等。校图书馆分设于学校的学院路校区和昌平校区,其中昌平主校区图书馆分为文渊阁和法渊阁两个分馆。

截止到2013年年底图书馆馆藏资源总量达244余万册,其中纸质文献206.4万余册,电子图书37.6万余种(册)。可供师生检索与利用的电子资源有几十种,涵盖中国知网CNKI系列、万方数字资源系列、读秀学术搜索、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华数字书苑 、中国资讯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北大法意、慧科新闻数据库、新东方网络课程多媒体数据库、元照月旦法学知识库 、Ebscohost系统、Westlaw International、LexisNexis法律数据库、HeinOnline数据库、JSTOR西文过刊库、Kluwerarbitration 仲裁库、SAGE回溯期刊数据库等。

学术期刊

《政法论坛》: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比较法研究》: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系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人文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2007年9月创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哲学家李德顺教授担任主编。

二、办学规模

院系设置

截至2014年,该校共设有19个教学单位,其中13个为专业学院。所开设的19个本科专业全部招收重点本科一批学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中欧法学院

专业

法学 侦查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行政管理 国际政治
公共事业管理 工商管理 经济学 国际商务 哲学
汉语言文学 思想政治教育 社会学 社会工作 心理学
英语 德语 新闻学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师资力量

截至2014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有教师913人,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833人,辅导员80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67人、硕士生导师602人,教授263人,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8.00%。

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应松年等一批久富盛名的法学大家、数十位在国内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大批学术骨干和青年才俊。 其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人,法学二级学会会长8人,副会长20人,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中理事以上115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7人,由他们组成了法律史、诉讼法、法治政府、中德法比较、中美法比较等15个学术创新团队。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江平 陈光中 张晋藩 李德顺 应松年

学科建设

截至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覆盖10个法学二级国家重点学科)、一级重点学科1个(政治学)、二级重点学科4个。

重点学科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含覆盖)
法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军事法学

学位授权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 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学建设

截至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社会学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重点专业;拥有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法商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以及法学实践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质量工程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团队名称 首席负责人
法律史教学团队 朱勇
政治学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张桂琳

国家级精品课程

中国法制史 中国社会学 民法学原理 宪法学
商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西方政治思想史

教学模式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形成了“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与“道器一体、专能两翼”的教学理念,[63] 并确立了“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先后与全国各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和大型律师事务所、著名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合作关系和学生实习基地。邀请著名审判实务、检察实务届人士和政法领域的优秀校友来校讲学,注重培养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学校构建了优秀学生成长及在全国相关机构形成极大覆盖率的培育机制[64] ,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培养为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最大的杰出后备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一直呼应中国法治建设对各类人才要求发展的步伐,通过适时调整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在不同时期向社会输送符合时代具体需求的杰出人才。[73-77]      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学校强调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拓宽专业口径,着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法律思维与公共品质;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地位,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

国际合作

学校每年接纳的外国法律专业留学生、派往海外留学的法科学生数均居于全国首位,学校与牛津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剑桥大学、明尼苏达大学、法兰克福大学、科隆大学、慕尼黑大学、罗马二大、巴黎一大、名古屋大学、蒙特利尔大学、墨尔本大学等二十余个国家的七十余所学校保持固定校际联系,学校实施的“学生海外经历”计划正由过去的每年几十人发展到几百人。

截至2014年,学校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57所著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每年通过多种合作交流项目派出数百名师生赴境外学习交流;学校先后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和欧洲联盟“伊拉斯谟ECWLOT14项目”合伙大学,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项目”资格,加入欧亚太平洋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项目,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院稳步发展,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同英国班戈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中国与美国最早启动法律交流的“天普项目”,学校是发起人;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三次中两次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由学校主导成立了中美法律交流委员会并由该校担任中方主席。与港台的法律交流项目也肇始于法大,港台两地在大陆获得的第一个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均由该校授予。

中国政法大学独具特色的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以及中欧法学院已成为该校与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交流的三大管道。

相关排名

在2014年权威出炉的中国政法类大学排行榜中,中国政法大学排名第1。

在2013年中国大学50强榜单中,中国政法大学全国排名第40。

经济学(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

法学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

英语

德语

新闻学

应用心理学

工商管理

国际商务

公共管理类

哲学

国际政治

社会工作

汉语言文学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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